刘国强:拉近收入差距需先保机会公平

2013年06月01日07: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刘国强(四川外语学院教授)

  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财富分配的公平问题却日益突出。《人民日报》最近发文谈收入分配中的不公平现象,戏言“辛苦几十年不如分套房”。收入差距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社会和谐和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中国社会向来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社会心理。改革开放打破了平均主义的“大锅饭”思维,确定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带动社会走向“共同富裕”的发展思路,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确实有相当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但是,如何实现“共同富裕”,却成了一时无法冲破的瓶颈。分析当前收入差距形成的原因,应该说,与改革以来过于注重发展速度有关,效率大于公平,以致形成了利益分配中的马太效应。

  因此,当前收入差距过大只是数据可以清楚显示的表面现象,隐含其中的就是收入不公的问题。这种不公,主要体现在创造财富的机会不平等,规则不公平,权利不均衡。从具体分配机制看,当前我国收入分配格局存在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比偏低,收入分配不公平,公共服务支出在政府总支出中占比偏低三大突出问题。创造财富的要素包括资本、劳动力、技术、土地、管理等,而资本在初次分配中占尽优势,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一路走低,这充分体现了利益分配对投资者的偏向。究其原因,主要是收入分配体制出现了系统性问题,它从分配渠道上阻碍了收入向居民进而向中低收入群体的正常流动。某些垄断行业的确已经成为高收入、高福利的“特殊”阶层。这些行业并不是靠自身的经营能力和艰苦奋斗获取巨利的,而是靠着天然垄断和政策庇护坐收肥利。因此,在收入的初次分配上,已经形成了难以打破的利益格局。而在二次分配和调节上,既缺乏调节高收入者的制度安排和得力措施,也缺乏“扩中、提低”的长效机制和有效政策。

  改革过程中显现的问题,重要靠改革来解决。我们依靠改革避免了城乡居民的 “贫困陷阱”,也只能依靠改革来缩小国民的收入差距。但要从制度安排的深层次上改革当前阻滞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体制、机制,必然要触及现有的利益格局,打破固有的利益格局,这就需要政府进一步限权、放权,推进建设法治化的市场经济,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平等的竞争条件,着力提高收入初次分配的机会公平性,再通过有效政策,实行保障公平的二次分配、三次分配。

  我们期待经济发展不但能继续做大蛋糕,也更能分好蛋糕。

(原标题:拉近收入差距,先保机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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